时间 | 2000/7/4 | 类别 | 停业整顿 |
实施机关 | 中国证监会杭州证券监管特派处 | 文号 | 杭证特派办【2000】104号 |
情况简介 | 由于公司资产关系未能理顺,浙江东方会计书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九九年度审计报告。中国证监会杭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通知公司停业整顿。 |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更加规范我司资管计划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公司现决定变更资管产品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公示的方式,只对已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公示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客户请点击下方“客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 点击 “产品信息”、“产品净值”,查询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 我司会按照资管合同约定,定期将资管产品的最新净值和相关公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送到对应的委托人预留手机中。 如无法收取信息,可拨打资管部热线(0571-85175202)更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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